吉林市市政公用局购置花卉及腐殖土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ZFCG—J2015ZX162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吉林市市政公用局购置花卉及腐殖土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产品种类:花卉及腐殖土等
二、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生产此次政府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投标方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货物和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索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五、报名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持存款底单进行登记;凡未进行登记的,其文件恕不接受。
六、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七、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第一包110万元(投标保证金11000元);第二包28万元(投标保证金2000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
八、交货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1、花卉交货时间为2015年10月20-28日,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应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提供种球,交货地点为需求方指定的种球栽植现场即吉林省吉林市市区内;需求方在交货地点抽检种球质量、数量,验收合格后予以接收。花卉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定金,提货再付合同总额的60%,次年春季郁金香开花时结清所有款项。
2、土壤交货时间为2015年10月中上旬,具体交货时间视当时天气情况,需方提前三天通知供货方;交货地点为需求方指定的种球栽植现场即吉林省吉林市市区内。土壤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定金,货物全部送到并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款项。
3、化肥、农药交货时间为2015年10月初,需方提前三天通知供货方;交货地点为需求方指定的种球栽植现场即吉林省吉林市市区内。化肥和农药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定金,货物全部送到并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款项。
4、草帘交货地点为需求方栽植郁金香现场即吉林市区内,交货日期为2015年10月末至11月初,具体时间视郁金香栽植进度提前3天通知供货方。草帘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定金,货物全部送到并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款项。
九、索取文件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本公告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每日9:00-15:30(节假日除外)。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6日14时。
十三、开标时间:2015年8月26日14时。
十四、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市政府院内3号楼牧业局二楼会议室)。
十五、联系单位: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48507
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2号楼108室
联系人:张经理 冯先生 鄂女士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