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人码头区域内苗木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2016-150
1 、招标条件:
渔人码头区域内苗木迁移工程已由盐城投〔2016〕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工程:渔人码头区域内苗木迁移工程
2.2 建设规模:约240株乔木、610株灌木及球类进行迁移
2.3 招标范围:渔人码头区域内所涉及的约240株乔木、610株灌木及球类进行迁移至城投集团苗圃内,包括机械装运、钢管支撑固定,草绳绕杆及养护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5 工程建设地点:渔人码头区域内。
2.6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养护期一年)。
2.7 工程质量:合格工程,且苗木的完整成活率100%
3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企业资质和项目主管资质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主管具有园林项目主管叁级及以上资格;
3.3 投标申请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 浙江省省外企业已取得《浙江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拟派项目主管已办妥备案手续;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6 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对本工程感兴趣且符合以上资格标准的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4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项目主管证书;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附表1)。
(3)浙江省省外企业已取得《浙江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代理机构于 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在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50号三楼)出售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联系人:张伟超;联系电话:0573-86123938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 贰仟元整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现金),
7 、现场勘察及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及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4月28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8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10.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办公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
联系人:田智勇 联系电话:0573-860918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50号三楼
联系人:张伟超 联系电话:0573-86123938
传 真:0573-86123938
日期:2016年4月
附表1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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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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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纪行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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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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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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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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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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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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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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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不良行为系指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具体按海盐县住建局、监督局、人民检察院、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的规定确定,上述文件可在“海盐县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hyctc.com )查询详阅。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