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召开环境草帘保护工作会议
9月2日,原阳县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县班子成员、包村组长、各村街支部书记及村主任,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重点企业负责人等百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主席牛东兴主持,经委主任王冠彪就做好原阳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下发了《原阳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党委书记牛铁旺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环保规定和措施,广大干部群众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切实承担起环保主体责任。
会议明确了原阳县环保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引导群众禁烧稻草。充分利用广播、布标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巡查,实现无缝隙监管。三是做好辖区内垃圾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街做好垃圾清理和焚烧工作,县市政管理站要做好垃圾点的及时清运和焚烧。四是扬尘环境治理,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料场、搅拌站等进行管理,要求物料苫盖严密,不能外漏。市政管理站坚持“湿扫”和“洒水”作业。
原阳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为深入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科学施治、源头预防、重点治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责任,在继续深入落实“蓝天行动”和大气污染防治集中行动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标扩面,抓主抓重,深度攻坚,靶向治理,确保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企业环境治理
责任人:王冠彪
牵头单位:县环保所
责任单位:各村街
1. 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强企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工作任务
(1)县环保所负责对全县工厂厂区内料场料堆实现规范化管理;对煤堆、料堆、渣堆等易产生扬尘的各类物料堆放场地,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防尘措施。
(2)县环保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加强日常监测、抽检,确保外排水全部经过处理达标之后才进行外排。
(3)县环保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按照市政府要求,对我县10蒸吨以下锅炉采取彻底拆除、煤改气、煤改电等措施,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改造。
(4)县环保所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所有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下游。
(二)扬尘环境治理
责任人:赵炎 杨征
牵头单位:县城建办、县市政管理站
责任单位:各村街
1. 工作目标
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城市道路及各类公路、煤场、料堆、搅拌站等进行管理,全面控制扬尘污染。
2. 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1)县城建办负责做好现有建筑施工工地及其它新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规定标准要求,实现七个100%目标。(施工工地沙土物料100%全苫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冲洗、拆除房屋工地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工的空地100%苫盖(或绿化)、运输渣土等物料车辆100%覆盖、施工工地100%安装视频监控。)
(2)县市政管理站负责县区内主次干道清扫,每日两次清扫,全天候巡回保洁,坚持“湿扫”作业和“洒水”作业,雨后及时清除道路淤泥,保证路面无淤泥浮土,同时加强垃圾清运力度,避免因清运不及时造成垃圾逸散,形成扬尘污染。
(3)县城建办负责加大县区各种煤场、物料堆和混凝路的清扫和洒水频次,所有物料禁止露天堆放,必须入棚入仓;煤场、物料堆要求物料苫盖严密,不能外漏,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3.重点部位
(1)光明街:光明沙场、东风煤站(112国道北侧星光管厂对过);李臣房屋草编(地毯厂对过);新亚金属土堆(新厂区南侧)。
(2)菜园村:土堆(菜园村东侧)。
(3)杨各庄:曹洪卫、齐建良、田群英、邱某、尚建国、杨广县6处建房或草编(112国道两侧)。
(4)解放街:沙场(112国道北侧,气站西侧)。
(5)英明街:英明建材、源丰建材(新兴路口西侧、112国道南侧);收玉米三处(新业大街南口东西两侧);道班料场(道班院内)。
(6)高桥村:郝亮亮建房(霸扬路南侧);白灰厂(高桥小区北侧);钢渣料场(高桥村东,霸扬路南)。
(7)忠勇街:邢铁栓、甄安定两处建房(112国道北侧)。
(8)爱国街:收玉米(县区西侧路南)。
(9)团结街:团结路口修便道(团结路口);利雅斋建房(112国道北侧)。
(10)新立街:刘焕然建房(联通西侧)。
(三)稻草焚烧环境治理
责任人:各班子成员 包村组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街
1. 工作目标
加强县、村两级巡查力度,实现无缝隙监管,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2. 工作任务
(1)县农业办、各村街要充分利用广播、布标等形式,大力宣传稻草、垃圾、落叶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巡查频次,每天至少3次,确保不发生焚烧稻草现象。
(2)各班子成员、包村组长,要严格履行职责,督导所包村街抓好落实稻草禁烧工作。
(四)垃圾环境治理
责任人:各班子成员 包村组长
牵头单位:县市政管理站
责任单位:各村街
1. 工作目标
加强垃圾清理,做到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污物积水,河道坑塘内无垃圾、漂浮物,堤岸整洁、无积存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
2.工作任务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街做好辖区内垃圾清理和焚烧工作;县市政管理站做好各垃圾点垃圾的及时清运和垃圾的焚烧管控。
(2)各班子成员、包村组长,要严格履行职责,督导所包村街抓好垃圾治理、禁烧工作。
4.重点部位
(1)高桥村:村街设置的垃圾池需要重建或大修,垃圾池周围垃圾积存较多;六号渠沿线两侧积存有成堆垃圾6处,高桥一号桥南侧水面漂浮物较多,桥底水流不畅;高桥小学南侧小公路沟内积存垃圾较多,由西向东延伸200米至大坑东侧,迎春玻璃对过有建筑垃圾1处。
(2)菜园村:村西同杨各庄南北界沟内漂浮物、积存垃圾较多;112国道北壳牌加油站东侧有废弃草帘2堆,建筑垃圾2堆。
(3)杨各庄:需同菜园村协调把村东界沟内垃圾清理;村西垃圾场暴露垃圾需及时处理,112国道南侧废品收购站前杂物需清理,幸福渠桥北侧东渠坡垃圾需清理。
(4)解放街:开发区内南北水沟内垃圾、漂浮物较多;扒士庄子村东与利民街交界处有积存垃圾1处;把士庄子村西有积存垃圾1处。
(5)利民街:与把士庄子交界处积存垃圾应与解放街协调清理;永信路利民工艺品厂拐弯往北西侧路沟两侧有建筑垃圾6处,原精新工艺品厂对过垃圾池周围垃圾需清理。
(6)郝场村:村南健身场地南侧有垃圾积存2处。
(7)头屯村:村西信张路南侧有垃圾积存3处。
(8)红强街:北环东头大坑北侧有积存垃圾1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个村街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环境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环保所,具体负责环境治理行动的总体协调推动、进度汇总和督导落实。
(二)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落实原阳县环境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县环保所要切实负起总体协调推动、进度汇总、督导落实责任。其它各相关部门、各村街要按照方案要求,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三)定期开展调度督导检查。县环保所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并做出绩效评估,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责成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书面说明情况,并制定整改措施。
(四)工作问责。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由纪检部门对责任单位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列为各部门、各村街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不合格的在年终评优、评先时,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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