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是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 |
卷钢立装时,卷钢直径不得超过本身高度。 |
危险货物押运员应按规定穿着印有黄色“押运”字样的红色马甲 |
限速连挂的车辆,连挂速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
皮棉,籽棉,木棉的保价费率均为3% |
《货物运价里程表》中的“”符号表示为货运营业站。 |
装载超级超限货物应采用两车跨装或一车负重两端加挂游车。 |
一辆平车装载超长均重货物两端均衡突出不足1500mm时,其容许载重量可以达到58t |
罐车装载的硫酸需要在车辆两侧插“禁止溜放”货车表示牌。 |
代号“ ”表示距离牵引的电力机车至少隔离2辆,距离装载铁危编号11001的货物车辆至少隔离2辆 |
车站日常货运工作部门应建立货源制度 |
卸车站要求发站停限装,应将原因和要求停限装期间用电话上报有关部门 |
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 |
每件货物重量超过3T的货物不办理准,米轨间直通运输。 |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货运通知”内公布。 |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都应执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
托运人应拨配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装运货物。 |
罐车装运的货物应装到空气包底部或规定高度,并由装车单位负责将排油阀关严。 |
根据货物的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不得按一批托运。 |
保价运输的货物与不按保价运输的货物可以按一批托运。 |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责任致使货物在途中发生换装所产生的滞留时间,不应从实际运到日数中扣除 |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要求运输变更所产生的滞留时间,应从实际运到日数扣除 |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支付违约金的,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起算。 |
货物的损坏是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
冷藏车代替其他车辆改变使用范围时,应经铁路局承认。 |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退补费用的,有效期间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起算。 |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铁路调车作业发生事故造成的滞留时间,应从实际运到日数中扣除 |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活动物需要途中上水所产生的滞留时间,应从实际运到日数中扣除 |
需要凭证明文件运输的货物,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注明证明文件名称,号码及填发日期 |
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 |
准,米轨间整车货物直通运输,货物在换装站需要的加固材料由托运人备制 |
车门构造每侧只有一个门扣的货车的施封,按上部施封办理。 |
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应指是进货日期或车种车号 |
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货物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
车站站长可以延长集装箱在站内免费留置期限。 |
收货人在接收集装箱时,应按货物运单核对箱体外状。 |
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临时对营业站加以限制时,属铁路局管内的须经铁道部批准。 |
专用线装卸车时,铁路要加强交接检查,确保装载质量。 |
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领货凭证与运单相关栏一致。 |
货物进齐验收后,车站应予签证,及时办理承运。 |
毒品专用车不得用于装运普通货物。 |
车站抽查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不超过半年 |
敞车装载的超出端侧板货物的装载状态,在途中不交接检查。 |
安装禽畜支架属于装卸车附属作业。 |
凡未与铁路签订合同的委托装卸,不准在货场内进行装卸作业。 |
货场内允许托运人,收货人以自备交通工具进出货物。 |
车站应建立票据,现金管理制度,制票和收款由一人负责。 |
军运货物使用封套的范围及填记和封固方法,按军运有关规定办理。 |
个人物品内不得夹带有价证券,货币,各种票证. |
押运人严禁携带危险品,不准在货车内吸烟,生火,做饭. |
办理货运业务的车站,应根据需要设有货运管理信息系统,货运安全检测设备 |
货场要经常保持安全。文明,整洁,畅通。 |
车站与集装箱集散站之间的关系是铁路与承运人的关系。 |
自备集装箱必须在专用线发送或到达。 |
铁路集装箱和自备集装箱可按一批办理托运。 |
食用盐不能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 |
经铁路局确定,鲜活货物可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 |
集装箱可以办理军事运输。 |
托运的空集装箱必须施封。 |
发站发现集装箱总重超过集装箱标记总重时,在承运人对集装箱减载后运输。 |
集装箱的掏箱工作由承运人负责。 |
发现自备集装箱丢失或损坏时,承运人应编制集装箱破损记录。 |
自备集装箱由于收货人责任造成无法洗刷的污染时,应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负责赔偿。 |
集装箱到站后,在铁路货场应向货物运单内所记载的收货人交付。 |
以集装箱运送的个人自用物品和搬家货物不得移地保管。 |
自备集装箱箱号前两个字母为箱主代号,由铁路局选定。 |
集装化增减是铁路满载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 |
货车上涂打有禁增标记的车辆可以增载。 |
货物突出车端装载时必须使用游车。 |
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袋装货物扎口应朝向内侧。 |
使用钢丝绳牵拉加固货物时,钢丝绳的抗拉强度应大于紧线器。 |
使用钢丝绳牵拉加固用于防止货物倾覆时,拉牵位置可适当高些。 |
货物支重面长度小于所需两横垫木之间的最小距离时,可按需要先铺横垫木,上加纵垫木后将货物均衡装在上面 |
靠车辆两端墙向中部连续装载货物,每端装载长度超过3.5M时,装载宽度不小于1.3M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55T. |
加固货物的绳头余尾只准许缠绕过货物侧面和端面,而不绕过货物顶面捆绑. |
加固货物在特殊情况下,允许用套管加长紧固器力杆. |
装车站要将货车静载重指标归口纳入考核,货车静载重报告应正确填写,每季上报. |
空铁桶装车后,应加固并外罩绳网. |
使用C62AT型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均布载荷时车辆负重面长度2M,负重面宽度1.5M容许载重量为15T. |
使用盘条拉牵加固货物时,允许盘条两端头相互搭接缠绕. |
固定捆绑铁索两端允许同时使用固定游线. |
使用加固货物绳索的破段拉力不得小于7.84KN. |
单根稻草绳把允许承载150KN,且压实后高度不得小于30MM. |
跨装车组中间严禁加挂游车. |
超长货物必须使用货物转向架. |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必须由铁道部审批. |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临时方案由站段主管审批. |
木支柱应以坚实圆直的木材制作,活节不得超过32个. |
加固货物的凹木应用坚实的二级以上木材制作。 |
紧靠防滑衬垫防止货物移动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55T。 |
装运电缆,可使用水泥制作的三角挡作为一次性加固材料。 |
加固货物使用扁钢腰箍一端必须有紧固装置。 |
加固货物,对条形草支垫限一次性使用。 |
加固货物的橡胶垫不得使用再生橡胶制作。 |
铁泥塑料挡分为铁塑三角挡和铁塑支架2种。 |
试运方案不跨年度,连续试运期限一般不应超过2年。 |
禁止使用表面有结疤的盘条加固货物。 |
货物转向架每副为两个,均为活心盘。 |
加固强度的横向磨擦力越大对装载加固越有利。 |
使用敞车装运蜜蜂时,其高度不得超过4750MM。 |
平车,砂石车及敞车装载货物违反装载和加固技术条件的,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
按一批托运的整车易腐货物,一般限运同一品名。 |
托运人认为须按鲜活货物运输条件办理的货物可以按鲜活货物办理铁路运输。 |
使用冷藏车装运易腐货物,寒季是否补冰及补冰数量,可根据需要,由托运人确定。 |
冷藏车始发加冰到前方第一加冰所和临近到站的加冰所在离到站的距离在110KM以内时,第一加冰所和最后加冰所幸免不再加冰。 |
需中途加冰运输的冷藏车整列运输时,拍发的加冰预报,只报车型,车数,不报车号。 |
B6型加冰冷藏车,车顶部有7个冰箱,冰箱容积10。9M3 |
冷藏车可以装运检疫过的活动物,包括活鱼。 |
用机械冷藏车运输粮食时,在装车前必须预冷车辆,待车内温度降低后,才能装车。 |
无包装的卤鱼可用冷藏车装运。 |
活动物的粪便应由押运人在中途向车外抛撒。 |
铁路运输蜜蜂时,为放蜂需要带的狗必须装在铁笼内,并应交验检疫证明。 |
以棚敞车运输的易腐货物,发生腐烂事故时,除铁路责任外,货物损失均由托运人负责。 |
鱼苗运输,车站在调车作业时,应限速连挂。 |
铁路局间回送篷布所需车辆应优先调配和挂运,不受停限装限制。 |
使用敞车回送篷布时,苫盖的篷布不按回送篷布统计。 |
车站装车使用篷布时,要经铁路局货运调度以调度命令承认。 |
进入地方铁路的篷布,从进入次日起,按每张篷布实际停留时间核收地方铁路篷布使用费。 |
篷布两侧的边绳都要拉紧绕过丁字铁或支柱槽2圈以上,至少结死2次和活扣1次。 |
严禁用草绳,铁丝等代替腰边绳。 |
铁路货车篷布不足时,经铁路局批准,货车篷布与货主自备篷布可以混苫。 |
使用货车篷布时根据货物性质,可以横苫、垫车、苫在车内。 |
实行共用的专用线,车站与专用线产权单位、共用单位间取送车作业和货物、车交接,同于专用线运输的各项要求。 |
为保证安全,专用线单位可自行设置平交道口。 |
专用线发生货运事故,按铁道部《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和有关规定办理。 |
专用线产权单位使用专用线进行铁路运输要与铁路局签订运输协议。 |
路产专用线产权变更,要逐级上报,由铁道部批准。 |
货物运输变更的有关变更事项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由托运人记明。 |
专用线共用所产生的设备、劳务、管理等项支出,专用线产权单位应按地方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费率收费。 |
无守列车交接检查中,发现货车已施封,但编组顺序表无“F”字样,须编制记录证明现状继运。 |
无守列车交接检查中,发现货物装载有异状或超过货车装载限界,由发现站按规定换装或整理并拍发电报。 |
在货运交接检查中对货车票据完整情况不进行交接检查。 |
禁止溜放表示牌的“禁止溜放”栏印红地白字,其余各栏印白地蓝格子。 |
在货场苫盖篷布,属于装卸车作业。 |
以货运记录补送的货物,使用货运票据封套。 |
铁路运输企业与专用线、专用铁路之间应有固定的货物交接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
货场仓库内光照度不低于50LX。 |
罐车的卸货装置分为上卸式、下卸式和端卸式3种。 |
铁路货车按其用途分为通用货车、专用货车、特种货车3类。 |
长大货物车是铁路运输中使用的一种特殊平车,一般载重70T以上,长度在19M以上。 |
冷藏车车体夹层装有隔热材料,车体外部涂以黄色,对阳光起反射作用,养活太阳辐射 |
冷藏车根据制冷方式分为加冰冷藏车、机械冷藏车和冷板冷藏车。 |
铁路车辆的构造基本上都是由车体、车底架、走行部、车钩及缓冲装置和制动装置5个部分所组成。 |
在审批车皮计划等工作中谋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的,构成以权谋私行为。 |
责任单位凡被上级通报的路风问题,必须做出定性处理,并上报结果。 |
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该机车、车辆较远处通过。 |
严禁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里坐卧或站立。 |
键盘和鼠标都是计算机的输出设备。 |
计算机启动分为热启动和冷启动两种方式。 |
使用计算机录入货票信息后,可以使用主机电源开关键强制关机。 |
打印机属于计算机的输出设备。 |
经常对计算机进行系统更新是保护计算机不侵害的有效方式。 |
计算机只要不接入互联网既可避免感染“病毒”。 |
同时按下Ctrl和空格键,可以在开启和关闭中文输入法之间转换。 |
定期对计算机硬盘进行碎片整理,对计算机硬盘会造成严重损伤。 |
计算机“良性病毒”不会对计算机信息安全造成危害。 |
大点车系指在站停留超过24小时以上的待卸车。 |
由于重车积压卸车困难,要求发站必须停装或限装时,发、到站为同一铁路局管内的停限装由调度所批准。 |
食盐只能在规定的铁路发站办理发送业务,其余车站不得办理食盐的发送,托运食盐必须持有食盐准运证。 |
对急需运输路料,确需无计划安排装车时,跨铁路局的装车必须以铁道部调度命令批准。 |
货运计划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发货源,分析研究市场,开展市场营销,管理合同运量。 |
车站货运计划人员应当在符合条件的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上加盖车站戳,返还托运人一份,留存一份。 |
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的审定方式包括集中审定,随时审定,立即审定和上级审定。 |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副本,主合同若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
按一批托运的货物,除整车分卸货物外,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作业地点相同。 |
散装货物不办理站界内搬运或途中装卸。 |
途中装卸的货物,可根据托运的要求,以途中装卸的后方办理货运业务的车站作为发站或到站。 |
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使用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作为运输合同。 |
托运人以铁路运输货物,应由承运人鉴定货物运输合同。 |
对煤炭物资和煤炭物质应优先运输。 |
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抵提出货物运单。 |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 |
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基本货物运单一份外,每一分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一份。 |
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时,应提出物品清单。 |
托运放射性危险货物时,应记明货物的容许运输期限 |
敞车可以装运超限货物。 |
金属块可以用铁地板平车装运。 |
有端侧平车可以装运空铁桶。 |
铁地板平车可以装运钢轨。 |
需凭证明文件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将证明文件与货物运单同时提出,并在货物运单承运人记载事项栏注明文件号码和名称。 |
托运人确定重量的整车货物,承运人检查发现重量不符,超过国家规定的衡器公差时,应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过秤费。 |
按整车运输的成件货物,规格相同,数量超过2000件时,只按重量承运,计算件数。 |
按整车运输的成件货物,规格不同数量超过1800件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算件数。 |
托运人或收货人迟交运输费用时,应向承运人支付规定的运杂费违约金。 |
派有押运人运输的货物,应核收押运人押运费。 |
运输鲜活货物,托运人必须派人押运。 |
押运人从承运人承运货物时起至交付完毕时止发生意外伤害时,比照《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
押运人如发现押运的货物有腐烂、变质、病残、损坏等现象,应立即向车长或站长提出声明。 |
车站在承运货物时,应将领货凭证及货票乙联交给托运人。 |
托运人应交领货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凭以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
车站应同各专用铁路、专用线所有人签定运输协议,报主管铁路局备案。 |
托运人、收货人使用他人专用线装卸货车时,应与车站、专用线所有人签定运输协议。 |
由托运人确定重量并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载重量超过货车规定的标记载标重,除补收运费外,并按规定核收违约金。 |
准、米轨间办理整车货物直通运输时,换装站需要的加固材料由换装站备制。 |
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站应不迟于卸车完了的当日内,向收货人发出催领通知并在货票内记明通知的方法和时间。 |
收货人在到站查询所领取的货物未到时,到站应在领货凭证背面加盖车站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 |
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车站站长可以适当延长货物免费暂存期限。 |
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站长可以缩短货物免费暂存期限1日。 |
货物承运后发送前托运人可向发站提出取消托运,经铁路同意,货物运输合同即告解除。 |
搬家货物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经查找满60日仍无人领取,托运人又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处理意见的,承运人可按无法交付货物处理。 |
凡在铁路货场领取货物凭证必须凭“领货凭证”,收货人为个人的,还须本人的身份证。 |
铁路运输货物,承运人应在规定的运输径路内运至到站。 |
铁路运输货物运到期限的起码天数为3日。 |
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起,收货人未在2日内将货物领出,即失去要求承运人支付滞纳金的权利。 |
免费运输的货物超过运到期限时,承运人不支付违约金。 |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责任致使货物在途中发生换装所产生的滞留时间,不应从规定运到日数中扣除 |
货物实际运到日数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承运人应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得超过20%。 |
托运人由于运输限制对承运后的货物运输合同,可按批向货物志在的中途站或到站提出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 |
承运人不办理蜜蜂的变更。 |
承运人不办理变更后的货物运到期限大于运输期限的变更。 |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应出具书面说明,自拒领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答复到站。 |
托运人要求解除货物运输合同时,应提出服务订单和货物运输变更要求书。 |
整车货物变更到站,受理站应报主管部门同意。 |
车站在处理变更时,应在货票记事栏内记明变更要根据,改正运输票据、标记等有关记载事项,并加盖车站日期戳。 |
货物变更到站时,应电知新到站及其主管铁路收入检查室和发站。 |
办理货物运输变更或取消托运,经办人应按规定支付费用。 |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变更,应按规定向受理变更站支付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 |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行车中断,货物运输发生障碍时,铁路局对已承运人货物,可指示绕路运输。 |
企业需要租用铁路货车时,应向所在地车站或铁路局提出书面要求,经铁路局报铁道部批准后,由车站同企业签订租车合同,并核收货车使用费。 |
托运人使用自备货车在铁路区段内运输货物时,应与发站签订过轨运输合同报铁路局批准。 |
租用铁路货车运输货物时,托运人应在货物运单内注明“租用货车”字样。 |
租用铁路的货车空车回送时,应提出回送清单向车站办理托运手续,并按规定支付运费。 |
经铁路检修完毕的自备机车、车辆凭车辆部门的检修合格证明承运。 |
运输需要限速运行的机车、轨道起重机须经调度命令承认。 |
专用铁路内装车基卸车的货物,在专用铁路运输协议中商定的交接地点办理货车交接。 |
属于托运人责任的换装、整理或补修包装所需费用,由处理站填发垫款通知书,随同运输票据递送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
货物的运到期限满期后经过30日,或鲜活货物超过运到期限仍不能在到站交付货物时,车站应于当日编制货运记录交给收货人。 |
货物运到期限满期后,经过30日仍不能在到站交付货物时,托运人、收货人可按货物灭失向到站要求赔偿。 |
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误运到站,承运人应拍发电报将货物运到正当到站交给收货人。 |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上承运人要求退还多收运输费用时,须提出货票丙联或运费杂费收据,直接联系到站处理。 |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退补费用的有效期间为180日。 |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支付违约金的有效期间为60日。 |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间所发生的赔偿的款额,每批货物不满10元互不赔偿。 |
按件数和重量承运未参加保价运输的货物,货物所发生损失时,每吨最高赔偿1000元。 |
货物的损失由于承运人的故意行为生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
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的退还运输费用要求,局管内的应自受理该项要求的次日起30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要求人。 |
承运人对无法交付货物,应建立台帐,在发生或发现的次日编制货运记录。 |
承运人从受理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时止,对货物发生灭失、损坏负赔偿责任。 |
由于押运人的过错使铁路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造成损失时,托运人或收货人应负赔偿责任。 |
服务订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间为运输货物而签订的一种运输合同。 |
承运人填写货物运单有更改时,在更改处由车站加盖站名戳记。 |
货物运单“发站”、“到站”栏,应分别按《货物运价里程表》规定的站名完整填记,不得简称。 |
派有押运人的货车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注明押运人姓名和单位名称。 |
货物运单、货票“经由”栏,按绕路径由计算运费时,应填记绕路经由的接算站名或线名。 |
货票金额栏不得涂改,填写按作废处理。 |
运单上所附的领货凭证,由发站加盖站名戳记后交给托运人。 |
承运人对托运人委托代递的文件遇有遗失时,到站应编制货运记录。 |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货物包装。 |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性质,按国家标准在货物包装上做好包装防湿、防潮标志。 |
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发站接收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时起,即为承运。 |
整车货物接收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回盖车站日期戳时起,即为承运。 |
车站接收货物时,应对品名、件数、运输包装、标记及货物质量等进行检查。 |
货物装车和卸车的组织工作,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内由承运人负责。 |
派有押运人运输的货物,押运人数除规定者外,每批不应超过2人。 |
派有押运人运输的货物,托运人要求增派押运人时,须经承运人承认。 |
罐车运输的货物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内装卸时,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负责组织装车或卸车。 |
由于货物性质特殊,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内装卸时,经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并经铁路局同意,也可由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 |
承运人不能按照运输合同拨配车辆时,须征得托运人同意。 |
改变罐车使用范围时须经铁路局承认。 |
对保密物资、涉外物资、精密仪器、展览品,能用棚车装运的必须使用棚车装运,不得用其他货车代替。 |
货物装车须车辆代用时,必须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中常用车辆技术参数的规定。 |
装车后由于货物包装重量影响货物净重,减吨确有困难时可以多装,但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的2%。 |
托运人负责组织装车的货车,超过规定的装车时间标准,承运人应向托运人核收规定的延期费。 |
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集装箱施封由托运人负责。 |
收货人未在承运人规定日期内将货物全部搬出车站,应按车核收货物延伸服务费。 |
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收货人向到站支付货物运输费用的时间,应不迟于货车调到卸车地点或车辆交接地点的次日。 |
发站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到站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在向收货人移交车辆或办理交接手续后,即为交付完毕。 |
发站由托运人组织装车,到站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在货车交接地点交接完毕,即为交付完毕。 |
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收货人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书的次日起算,2日内将货物搬出。 |
货物发生损坏,不能明损坏程度时,承运人应在交付前,主动联系收货人进行检查或邀请鉴定人进行鉴定。 |
按件数和重量承运的整车货物,包装完整,件数相符而重量不足或多出时,不编制货运记录,只在货物运单内注明。 |
托运人自装货车,发站接收时发现货物装载、加固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由托运人进行整理、换装。 |
拆封前,货运员应根据货物运单上记载的施封号码与施封锁号码核对,并检查施封是否有效。 |
整车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换装,换装站应在货物运单和货票改正处加盖车站戳记。 |
车站办理货物运输票据的手续实行一次办理。 |
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范围。 |
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对办理限制、起重能力、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范围、证明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 |
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
车站对《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未列品名而易于腐坏、变质的货物,应认真审定运输条件。 |
车站应按照《货物运价里程表》规定的营业范围办理货运业务。 |
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货物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
货物应稳定、整齐的堆码在指定货位上。 |
整车货物要标准堆码,保持一定高度。 |
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货物运单点清件数。 |
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对其重量要认真抽查。 |
对搬入货场的集装箱货物要核对箱体、封号,检查施封是否有效,正确。 |
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 |
需要使用装载加固装置和加固材料的货物,应按规定对装载加固装置和加固材料的数量、外形、规格进行检查。 |
托运超限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
受理的整车货物要登记货物承运簿。 |
在作业环节之间,对货物和货物运单要进行严格交接。 |
货运票据封套除加熏经办人章外,还应加盖值班员章。 |
货运票据封套封口前,相关人员必须同时对票据封套记载的事项和实际运单、货票核对,保证运输票据齐全。 |
易腐货物以冷藏车装运的,应检查装车单位填写的冷藏车作业单是否齐全、正确。 |
易腐货物使用机械冷藏车的,应将冷藏车作业单交机械冷藏车乘务组递交到站。 |
易腐货物使用机械冷藏车的,到站应负责检查冷藏车情况,在作业单上填记到站作业记录,并妥善保存。 |
车站应做好日班装车作业计划和卸车预确报工作,并根据装卸作业、待装货物和货位情况,确定取送车计划,及时取送。 |
装卸作业始末时间和取送车始末时间,均应有统计和登记制度。 |
装运货物要合理使用货车,车种要适合货种。 |
发生车种代用装车时,应采取保证货物安全的相应措施。 |
铁路组织装车前,货运人员应认真检查车辆是否干净,是否被毒物污染。 |
车站装车前,要认真核对待装货物品名、件数,检查标志、标签和货物状态。 |
对以敞、平车装载的需要加固的货物,无定型方案的,车站应制定装载加固方案,并按审批权限报批,按批准方案装车。 |
对自轮运转的货物,车站应要求托运人将货物的突出部位予以固定,以防止脱落或侵入限界。 |
车站装车后,货运人员应认真检查车门、车窗、盖、阀关闭及拧固和货物包装情况。 |
需要施封的货车,按规定施封,并用10号铁线将车门拧紧。 |
对装载货物的敞车,装车后要检查车门插销、底开门搭扣和篷布苫盖、捆绑情况。 |
苫盖篷布的车辆,篷布苫盖不得遮盖车号和货车表示牌。 |
苫盖篷布的车辆,篷布绳索捆绑,不得妨碍人力制动机和提钩杆。 |
货物装车要严格执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建立档案管理。 |
车站卸车前,货运人员应认真检查货物、篷布苫盖、货物装载状态有无异状,施封是否完好。 |
车站卸车时,必须检验运单、货票、实际货物,保证运单、货票、货物“三统一”。 |
卸车站要认真监卸,根据货物运单清点件数,核对标志,检查货物状态。 |
卸车时,要合理使用货位,按规定堆码货物。 |
车站卸车后,应将篷布按规定折叠整齐,送到库房存放。 |
专用线装卸车时,铁路要加强交接检查,确保装载质量。 |
车站对卸下的货物登记“卸货簿”,并在货票丙联左下角记明卸车日期。 |
专用线装卸车时,铁路要加强交接检查,确保装载质量。 |
卸车站卸车后对车辆洗刷除污有困难时,须凭回送清单向指定站回送。 |
对需要回送洗刷除污的货车,卸车站应在两侧车门外部及车内明显处所贴货车洗刷回送标签各一张。 |
洗刷除污站洗刷除污后应在车内外两侧车门附近粘贴货车洗刷回送标签各一张。 |
未经洗刷除污的货车严禁排空或调配装车。 |
铁路货场内装卸组织工作由货运部门统一指挥。 |
票据封套封面上各栏应根据实际情况填记并加盖车站日期戳记和带站名的经办人名章。 |
货运票据封套内运输票据的正确完整由货运员负责。 |
货运票据封套内运输票据的正确完整,除卸车站或出口国境站外,不得拆开封套,特殊情况除外。 |
“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是铁路内部根据规定运送铁路所属的货车或用具的运输及交接凭证。 |
“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由车站负责填发,各栏要填写清楚、正确。 |
货物运单、封套上的到站、车号、封印号码各栏,不得任意涂改。 |
按规定需要禁止溜放或限速连挂的货车,装车站应在货车两侧插挂“货车表示牌”,由到站卸后撤除。 |
货物承运簿、卸货簿(卡)、封套、货车装载清单和回送清单的保管期均为1年。 |
铁路货场内装卸组织管理由货运值班员负责。 |
到站在办理交付手续时,应在货物运单和货票丁联上加盖车站日期戳。 |
到达货物在货场内点交给收货人后,应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货物交讫戳记,凭此验放货物。 |
整车货物变更到站时,处理站应对变更车的货物装载情况进行检查。 |
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承运、交付、包装检查、内部交接、装卸作业及存放保管等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 |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是确定铁路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 |
车站应建立货票自核、互核、总复核制度。 |
装载超限货物,应按装载加固定型方案或自定的装载加固方案检查装载加固情况。 |
超限货物应对照铁路局批示文电,核对装车后尺寸。 |
车站应每月与专用线企业签订运输协议。 |
车站货场是铁路办理货物运输的场所,以铁路承运人资格代表铁路运输企业参与市场经营。 |
货场要做到服务文明化,管理科学化,作业标准化,不断提高运输集装化和装载机械化水平。 |
收货人领取整车货物时,车站应督促收货人将残留的货底、衬垫物等搬出货场。 |
未经车站批准,货场内不允许其他单位设点办公。 |
《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不作为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划分责任的依据。 |
《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是明确承运人与货主间处理货运事故的原则、程序和责任划分的规章。 |
发生货运事故后,就迅速报案,采取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
铁路货运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
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含交付完毕后点回保管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以及严重的办理差错,在铁路内部均属于货运事故。 |
货运事故分为火灾、被盗、丢失、损坏、变质、污染、其他七类。 |
活动物非中毒死亡应列在货运污染事故中。 |
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20人的属货运特大事故。 |
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1人、重伤4人的属货运重大事故。 |
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1人的属货运一般事故。 |
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重伤4人的属货运大事故。 |
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重伤1人的属货运一般事故。 |
货物损失及其他损失款额在10万元以上未满50万元的,属货运大事故。 |
货物损失及其他损失款额在10000元以上未满10万元的,属货运一般事故。 |
货运记录和普通记录号码均由铁路局编印掌握。 |
货物运单、货票上记载的内容发生涂改,未按规定加盖戳记时,须在发现当日按批编制货运记录。 |
货车装载清单上有记载,或记载被划掉未加盖站名章,而实际无票据无货物时,须在发现当日按批编制货运记录。 |
托运人组织装车、承运人组织卸车或换装,发生货物损失时,须在发现当日按批、车编制货运记录。 |
托运人自备篷布发生丢失时,须在发现当日按批编制货运记录。 |
编制货运记录要如实记载损坏状态及有关方面的当时现状,不得在记录中作事故责任的结论。 |
货运记录事故详细情况栏应记明货车车体、门窗、施封或篷布的情况,货物包装及装载状态,事故货件装载位置,损失程度等。 |
车站必须按继统一顺号连续使用货运记录用纸,并按编制日期和号码顺序进行登记。 |
记录有涂改时,在涂改处须加盖货运事故处理专用章。 |
编制货运记录时,参加检查货物、车的有关人员也应签字或盖章,同时注明其所属单位名称。 |
发站编制的货运记录无法联系托运人时,可说明理由将货主页随同运输票据送到站处理。 |
他站责任的记录应自编制记录之日起三日内将调查页码连同有关材料送责任站调查。 |
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接方进行货运检查发现问题后,按规定拍发的电报应作为有车长值乘时交方出具的证明。 |
由轨面起高度超过4300MM有任何部位超限属于上部超限。 |
下部超限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二级和三级。 |
托运人托运超限货物应提出超限货物说明书、货物外形三视图,并须以“+”号标明货物重心位置。 |
测量超限货物以CM为单位。 |
超限货物装车前测量其中心高度和侧高度应由底部垫木起。 |
装车前应合理选择车辆,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
凡货车车体上的标记技术参数与附录不一致时,以车辆上的标记技术参数为准。 |
货车制造、检修单位应确保货车车体上涂打的标记技术参数的可行性。 |
凡未经铁道部运输局公布的,技术参数不全的敞车、平车及长大货物车,一律不得使用。 |
货物突出平车车端装载,突出端的半宽不大于车辆半宽时,允许突出端梁300MMM。 |
货物突出平车车端装载,突出端的半宽大于车辆半宽时,允许突出端梁200MMM。 |
货物突出平车车端装载,突出端的半宽超过允许突出端梁的限制时,应更换车辆。 |
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应排列紧密、整齐。 |
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当装载高度或宽度超出侧墙(板)时,应层层压缝,梯形码放,四周货物排列紧密,两侧超出侧墙板的宽度应一致。 |
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地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同时用镀锌铁线将其与车体捆绑牢固或用锁铁卡紧。 |
涂打“关”的平车在运行时,端板应处于立起关闭状态。 |
装车后货物总重心的投影应位于货车的纵、横中心线的交叉点上。 |
货物总重心必须偏离时,横向偏离量不得超过200MM,超过时应采取配重措施。 |
C62A型敞车局部地板面承受货物重量时,两枕梁直接承受货物重量且两枕梁承受的货物重量相等时,全车装载重量可达到车辆的容许载重量。 |
货物总重心必须纵向偏离时,每个车辆转向架所承受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的1/3,且两转向架承受重量之差不得大于10T。 |
重车重心高度超过2000MM时,应按规定减吨。 |
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2000MM小于H小于或等于2400MM,区间限速50公里每小时。 |
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2800MM小于H小于或等于3000MM,通过侧向道岔限速20公里每小时。 |
货车装载的货物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防护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不得超过其计算装载量。 |
货物支重面长度小于所需两横垫木之间的最小距离时,可按需要先铺设两根横垫木,然后在横垫木上加纵垫木,将货物均衡地装在纵垫付木上。 |
货车装载重量应使用计量衡器确定。 |
散装堆货物装车后必须平顶。 |
货车装载重量对暂不具备计量条件的,可按货车高度、货物密度确定。 |
使用钢丝绳加固货物时,使用紧线器作连接装置时,紧线器与钢丝绳的强度应匹配。 |
使用挡木或钢挡加固时,其高度不宜过大,与车地板之间要有足够的联结强度。 |
加固货物必要时,加固线与货物,车辆棱角接触处应采取防磨措施。 |
使用腰箍下压式加固货物时,每道腰箍的预紧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
加固货物时,所用绳索或加固线捆绑拴结后的余尾部分,一般不短于50MM。 |
袋装货物起脊部分应使用上封式绳网进行加固。 |
使用铁地板长大货物车装载货物,可采取焊接加固,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使用铁地板长大货物车装载货物,卸车时应由卸车站恢复车辆原状。 |
专用货车上附设的装载加固装置的技术性能应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要求。 |
共用游车时,两货物突出端间距不小于350MM。 |
加固货物时,所用加固线捆绑拴结后的余尾部分,长度不得超过200MM. |
游车上装载的货物,与货物突出端间距不小于350MM,货物突出部分的两侧不得装载货物。 |
跨装超长货物只准两车负重,向重车车地板高度应相等,如高度不等时,需要垫平。 |
跨装超长货物只准两车负重,对未达到容许载重量的货车,可以加装货物。 |
跨状超长货物只准两车负重,在两辆负重车的中间只准加挂1辆空车。 |
中间加挂游车的跨装车组通过9号及其以下道岔时不得推送调车,以防脱轨。 |
中间加挂游车的遇设备条件不容许或尽头线时,可以不超过5KM/H,的速度匀速推进。 |
货物转向架下架体的重心投影应位于货车纵、横中心线的交叉点上。 |
货物转向架上架体与跨装货物,下架体与车辆整体捆绑在一起。 |
对货物及货物转向架的加固不得影响车辆通过曲线,并将提钩杆用镀锌铁线捆紧。 |
跨装车组应使用车钩缓冲停止器,安装应在车钩自然状态下进行。 |
跨装车组限速连挂。 |
超限,超长货物装车后,遇球形心盘一侧旁承游间为零时,可用千斤顶将压死一侧顶起,落顶后出现游间,表明货物装载符合要求。 |
超限,超长货物装车后,应用白色或红色油漆标画易于判定货物是否移动的检查线。 |
限速运行时,发站应在货物运单、票据封套、编组顺序表及货车表示牌上注明“限速XX公里”字样。 |
装运超限、超长货物以连挂车组装运时,发站应注明“连挂车组限速连挂”字样。 |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分为装载加固定型方案、装载加固暂行方案和装载加固试运方案。 |
装载加固方案应包括货物规格、准用货车、装载加固材料(装置)、装载方法、加固方法、其他要求等内容。 |
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定型补充、修改和试运方案的审批管理工作。 |
铁路局和装车站应严格控制和掌握试运方案的试运范围,未经铁道部运输局批准,装车单位不得扩大试运范围。 |
装车站要建立试运方案试运记录,对试运方案从严掌握,在货物运单“承运人记载事项”栏和货票“记事”栏内记明方案编号。 |
苫盖易于损坏篷布的货物时,承运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
货车篷布捆绑拴结后腰、边绳的余尾部分,长度不得超过300MM。 |
整车回送的篷布,按特殊货车及运送及运送用具回具回送清单记载的号码、张数办理交接。 |
跨局回送篷布只限整车装运,每车不少于50张。 |
使用满3年的篷布由铁道部组织统一报废。 |
货运检查发现货物运单、货票记载篷布张数与现车不符时应120分钟内向有关部门发电报。 |
未经铁道部篷布运用管理指定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外借篷布和将篷布挪作他用。 |
货车苫盖两张篷布时,搭接处上层篷布的端绳应纵向拉紧并拴牢于货车的支柱槽上。 |
货运员制票时应将篷布号码填写在货物运单、货票、货运票据封套“篷布”栏内。 |
对运输途中的货车,车站认为需要临时苫盖篷布时,经铁路局篷调批准,车站可以加盖篷布。 |
运输途中发生加盖篷布时,加盖站应编制货运记录并发电报通知到站及有关单位。 |
铁路专用线货运员会同企业运输员,在运输协议规定的地点,使用货车调送单按铁路规定办理交接。 |
在运输中发现货车超载,不能继续运行,换装整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 |
车站要建立计算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保证货票原始信息的完整与安全。 |
车站应建立票据、现金管理制度,制票和收款不能由一人负责。 |
装运危险货物时,应在票据封套的“记事”栏内注明危险货物的类项和编组隔离标记。 |
整车国际联运出口的货物和过境货物,发站应填制货车物品清单一份,随同货车递送出口国境站。 |
到达货物收货人拒领或找不到收货人时,到站要按规定调查处理。 |
承运后领货凭证及货物运单与领货凭证接缝处加盖车站承运日期戳。 |
车站接到不能按约定时间到达的货物预报后,应立即通告,必要时应发出通知。 |
货物的运到期限期满后经过30日货物未到,到站除按规定编制货运记录外,还必须负责货物的查询工作。 |
鲜活货物超过运到期限仍不能在到站交付的,到站除了按规定编制货运记录外,还必须负责货物的查询工作。 |
对逾期货物,被查询的车站应自接到查询的次日起2日内将查询结果电告到站,并向下一作业站继续查询。 |
对逾期货物,到站应将查询的最终结果及时通知收货人。 |
运输途中发生运输票据挂失时,丢失单位或处理站应编制普通记录继运到站并拍发电报向有关站查询。 |
全列车运输票据丢失时,被查询站接电后,均应于24小时内电复继续查询。 |
发生运输票据丢失,发站接到查询电报后,48小时内应按货票的内容拍了电报并将货票抄件寄送到站处理。 |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货车滞留,在站滞留时间达到24小时,应拍发电报,通知发到站。 |
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实行站与站之间交接检查的装车负责制,车站负责交接检查的工作。 |
“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一式2份。 |
无守列车无改编作业时,货检站对货车的施封状态,仅凭列车编组顺序表的有关记载检查施封是否有效,不核对号码。 |
无守列车有改编作业时,货检站对货车的施封状态,交接时只核对站名,不核对号码。 |
无守列车交接检查时,拍发电报的内容包括列车的车次,到达时分,车种,车号,发站,到站,品名,发现问题及简要处理情况下。 |
无守列车交接检查时,发现货物运单或封套上记载的车号有涂改未加盖带有所属单位经办人名章时,应编制记录并拍发电报。 |
货车统计报告各种报表,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18点结算制,即自昨日18:00(含)起至本日18:00(不含)止24H为统计报告日。 |
已装完的货车未发出,由于货主取消托运撤销原货票,又在本站卸车时,不统计装卸车数。 |
运用车是指参加铁路营业运输的部属货车、企业自备车、外国货车、企业租用、军方特殊用途重车。 |
凡在铁路营业线、临时营业线上的货运营业站承运并填制货票,以运用车运送货物的装车,均统计为装车数。 |
当日卸车后不能当日装车时,当日计算增加卸空车一辆,再装车时可再增加使用车一辆。 |
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临时对营业站加以限制时,属铁路局管内的须经铁道部批准。 |
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领货凭证与运单相关栏一致。 |
专用线卸车时,铁路要加强监装卸,确保卸车质量。 |
军运货物使用封套的范围及填记和封固方法,按军运有关规定办理。 |
货场要经常保持安全、文明、整洁、畅通。 |
车站必须设置专职人员管理军运加固材料。 |
凡未与铁路签订合同的委托装卸,不准在货场内进行装卸作业。 |
在货场内需用机械装卸至汽车的集装箱货物,应由货场内设置的铁路装卸机械作业。 |
专用线产权单位使用专用线进行铁路运输要与铁路局签订运输协议。 |
车站专用线货运员和企业运输员,应经过铁路的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
路产专用线产权变更,要逐级上报,由铁道部批准。 |
货运设备遇有变更要及时修正,上报备案。 |
货物突出车端装载时必须使用游车. |
使用敞车装运蜜蜂时,其高度不得超过4750mm。 |
用机械冷藏车运输粮食时,在装车前必须预冷车辆,待车内温度降低后,才能装车。 |
托运人随车携带增氧机时,随车携带的动力用柴油应盛装于广口塑料桶内,口盖必须拧紧,严密不漏。 |
铁路运输蜜蜂时,为放蜂需要带的狗必须装在铁笼内,并应交验检疫证明。 |
实行共用的专用线,车站与专用线产权单位、共用单位间取送车作业和货物、车交接,同于专用线运输的各项要求。 |
专用线共用所产生的设备、劳务、管理等项支出,专用线产权单位应按地方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费率收费。 |
为保证安全,专用线单位可自行设置平交道口。 |
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
敞车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袋装货物扎口应朝向外侧。 |
靠车辆两端墙向中部连续装载货物,每端装载长度超过5m,装载宽度不小于3m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55t。 |
使用C62AT型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均布载荷时车辆负重面长度2m,负重面宽度小于2.5m容许载重量为15t。 |
装车后货物总重心的投影纵向偏离时,每个车辆转向架所承受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的1/2。 |
加固货物的绳头余尾只准许缠绕自身绳杆。 |
重质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
凡未经车辆部门公布的,技术参数不全的敞车、平车及长大货物车,一律不得使用。 |
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地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同时用镀锌铁线与车体进行焊接或锁铁卡紧。 |
超限货物装车后应由车地板起测量其中心高度和侧高度。 |
含量<3.5%的溴水,内包装≤1kg,每箱净重≤20kg的,可按普通货物条件运输。 |
跨装车组禁止溜放。 |
禁止溜放表示牌的“禁止溜放”栏印红地白字,其余各栏印白地蓝格字。 |
装运爆炸品车辆与牵引机车隔离不少于3辆。 |
派有押运员运输的危险货物车辆,成组挂运时,途中不得拆解。 |
铁路局和地区军事代表办事处承办局管内的铁路军事运输工作。 |
军区联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主管本区内铁路的军事运输工作。 |
铁路局负责铁路军事运输所需军运备品调拨工作。 |
铁路军事运输途中的饮食供应由铁路局统一组织。 |
车站应按货物品名制定具体堆码标准。 |
开关敞车车门必须逐个地开关,不得同时进行。 |
手推调车作业时,推车人员应在车辆两侧地面上推动车辆,禁止站在站台上推车。 |
装卸作业时,经货主同意可以拆卸铁路货车车门等货车设备。 |
装卸工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装和使用防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足、穿高跟鞋、凉鞋等参加作业。 |
装卸工人作业间歇时可以在货车内、在货垛上休息。 |
各种装卸机械作业时起重臂下、吊起的货件下面及货件上面禁止站人。 |
在装卸机械作业线路范围内,其它单位的设备不得作业,经货运员允许的人员可以进行人工作业。 |
吊起货件后禁止从人员或贵重物品上空通过。 |
集装箱封印失效、丢失,须在发现当日按批(车)编制货运记录。 |
集装货件外部状态损坏,货件散落时,须在发现当日按批(车)编制普通记录。 |
货运安全人员有权检查作业安全情况,制止违章违纪。 |
货运安全人员有权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
货运记录和普通记录用纸均应建立使用去向、发放登记制度。 |
事故涉及车辆打桩状态时,须在当日按批(车)编制货运记录。 |
货车发生换装整理时,须在当日按批(车)编制货运记录。 |
货运记录和普通记录分为带号码和不带号码两种。 |
带号码的货运记录每组一式三页,第一页为编制站存查页,第二页为货主页,第三页为调查页。 |
公安机关查获铁路运输中被盗、被诈骗的货物交给车站处理时,须在交付给车站的当日按批编制货运记录。 |
超限货物由线路中心线起分为左侧和右侧超限。 |
发站受理超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提出的有关技术资料进行认真审查。 |
自钢轨面起1250MM——不足3600MM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煮饭中部超限。 |
当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行经曲线线路时,在两转向架中心销间以车辆中央部位的内侧偏差量为最大。 |
通过特定区段装载限界的货物,超出一级超限限界时,应根据超出限界程度,确定超限等级。 |
托运人托运自轮运转的超限货物,不提供限制条件的资料。 |
部队所属工厂搬迁应按军事运输办理。 |
各种武器、弹药运输,按军事运输一般运输办理。 |
部队运输其他超限装备物资,应附“托运超限货物说明书”。 |
装有剧毒品的车辆发生被盗,应立即报告铁路局和铁道部调度、货运、公安管理部门。 |
铁路剧毒品运输计算机跟踪管理系指以危险货物办理站为基础,在铁道部、铁路局和车站,根据不同层次管理要求建立的信息管理系统。 |
运输军用危险货物,押运人除随身携带的枪支弹药外,禁止携带危险货物。 |
危险货物的技术咨询、培训工作应由铁道部认定的专业技术机构承担。 |
剧毒品到站后和卸车交付完毕后,在24小时内通知发站。 |
进口剧毒品由口岸站填写剧毒品专用运单两份,一份口岸站留存,一份随联运运单到站存查。 |
办理进出口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转运进(出)口”字样。 |
化学试剂托运时,须出具“铁路运输放射性物质包装件表面污染及辐射水平检查证明书”。 |
实行统一运价的营业铁路与特价营业铁路直通运输,运价里程合并计算。 |
各项杂费凡不满一个计算单位,均按一个计算单位计算(另定都除外)。 |
利用游车装运货物,所装货物运价率高于主车货物运价率时,按所装货物的运价率核收游车运费。 |
使用自备冷板冷藏车装运货物时按50T计费。 |
使用自备机械冷藏车装运货物时按60T计费。 |
托运人租用铁路货车(不论空重)用租用铁路机车牵引时,按照全部列车的轴数与整车7号运价率计费。 |
托运人的自备货车空画挂运时,按6号运价率计费。 |
使用铁路加冰冷藏车运输的货物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运价率计费。 |
使用加冰冷藏车在始发或途中均不加冰运输时,按加冰冷藏车运价率计费。 |
加冰冷藏车始发所需的冰、盐由承运人准备。 |
使用铁路机械冷藏车运输,要求途中保持温度—12摄氏度以下的货物,按机械冷藏车运价率加20%计费。 |
应托运人要求铁路冷藏车在其他站加冰、盐后送至发站装货时,由发站或加冰站按7号运价率与自加冰站至发站间里程核收货车回送费。 |
在专用线、专用铁路内装卸,按《货车使用费核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核收货车使用费。 |
对已承运的货物,因自然灾害发生运输阻碍变更到站时,核收变更手续费。 |
D型长大货物车的延期使用费是按照《货车使用费核收暂行办法》规定核收。 |
整车、集装箱货物装卸费,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的规定计费。 |
收货人自行掏箱,未清扫干净的,向收货人按箱核收集装箱清扫费。 |
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经承运人复查重量不符时,核收货物过秤费。 |
整车货物托运人在货场内自装,未及时将货位清扫干净,向收货人核收货位清扫费。 |
整车货物的装费和卸费由发站向托运人核收。 |
使用铁路篷布超过规定使用期限,核收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每日50元 |
卸车后需由承运人洗刷除污的整车货物,均由发站向托运人核收货车洗刷除污费。 |
朝鲜铁路是准轨1435MM轨距,中朝铁路联运货车可以相互过轨。 |
国际联运的数批整车货物不准在一辆车内托运和承运。 |
中朝、中越间运送的货物,可仅用本国文字填写,不附俄文译文。 |
发货人在国际联运运单记载的事项中,可以有划消或贴补以及擦改或涂抹等类的任何修改。 |
铁路无义务检查发货人在国际联运运单上所附的文件是否正确和齐全。 |
装运国际联运货物的棚车、冷藏车,罐车必须施封。 |
我国发往或换装到朝鲜的棚车、冷藏车,应选用上、下部门扣良好的车辆,在上部门扣处施封。 |
国际铁路联运危险货物在国际联运中,限按整车办理。 |
国际铁路联运危险货物在国际联运中,发货人应切实遵守危险货物运送特定条件。 |
国际联运货物,装有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的罐装程度,由到达国国内规章规定。 |
如果按标重计费的货物在国境站换装,换装后车辆的标重小于发送路车辆的标重时,运费应按换装后车辆的标重计算。 |
货物由我国港口站运入,过境我国铁路运送时,港口站应编一份不带号码的补充运行报单,以便我国出口国境站截留后对外清算过境运送费用。 |
国际联运货物,如发现发货人装车的货物超过车辆最大载重量时,应按发现超载铁路运送多出部分的运费的3倍核收罚款。 |
国际联运货物,如收货人拒绝领取时,则发货人应支付该批货物的一切运送费用和罚款。 |
装运危险货物的罐车重车重心限制高度不得超过2200MM。 |
对标有“禁水”标记的罐车,严禁用水施救。 |
气体类危险货物罐车体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余压。 |
罐式箱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0年。 |
剧毒品运输采用剧毒品黄色专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印有骷髅图案。 |
未经洗刷除污的货车严禁使用或排空。 |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不得重复使用。 |
危险货物仅办理整车和20英尺集装箱运输。 |
整车货物倒装全部卸空后,又原车装运时,按一次作业计算。 |
一车倒装两车时计算增加卸空车一辆。 |
填制货票核收运费的站内搬运的装车应统计装车数。 |
凡属于国外铁路资产的货车均为外国铁路货车。 |
装卸作业次数为车站在一定时期内所完成的装车、卸车作业的总次数。 |
根据车号、车体产权标示和有无铁路路徽可判明货车的所有权。 |
铁路危险货物集装箱可以在站内办理装箱、掏箱作业。 |
铁路危险货物集装箱拴挂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共计二枚。 |
剧毒品仓库须加双锁,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
液化气体罐车在充装前须对空车进行检衡。 |
铁路危险货物集装箱办理站应设置专用场地,并按货物性质和类项划分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