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木质支垫的草支垫及其加工方法
上诉人(原审被告):当涂县◑◑◑棍厂,住所地安徽省当涂县黄池镇。
投资人:胡新军,该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顾伯兴,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明,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铁电气化◑◑◑◑◑制品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德阳制品厂),住所地四川省德阳市火车南站。
法定代表人:王科学,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明柱,安徽民主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汤茂盛,合肥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上诉人当涂县◑◑◑棍厂(简称兴荣草棍厂)与被上诉人中铁电气化◑◑◑◑◑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德阳公司)因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合民三初字第2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3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兴荣草棍厂的委托代理人顾伯兴、徐明,被上诉人德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明柱、汤茂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1992年1月29日,德阳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为“草支垫及其加工方法”的专利申请,1995年4月21日被授予发明专利权,授权公告日为同年6月7日,专利号为zl92108021.2。德阳公司按时交纳专利年费,该项专利权迄今有效。该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为:1、一种草支垫的加工方法,经填料一加压一定型一卸压四个过程得成品,其特征在于:a、先将松散稻草茎填充到固定在滑模机构上的开式定位模内,待滑模机构将开式定位模送入上、下“马牙”型模具之间时,关闭开式定位模的门,b、然后用多缸压力机对开式定位模内的松散稻草草茎进行≥500kn的加压,c、待松散稻草茎加压密实后,打开开式定位模的门,退出滑模机构,从上、下“马牙”型模具的槽口穿入钢丝将其密实稻草茎集束物捆扎牢固定型,d、后将多缸压力机卸压,取出草支垫产品。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草支垫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多缸压力机为液压压力机。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草支垫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稻草茎可用玉米杆代替。4、一种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工方法制成的草支垫,其特征在于:密实的稻草茎集束物上具有间隔的钢丝箍。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草支垫,其特征在于:草支垫的断面形状呈矩形。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草支垫,其特征在于:稻草茎可用玉米杆代替。该专利说明书及附图解释其发明目的是提供了一种既加工简单、成本低,又能优于草把、草袋性能,不易破损,且能承载重货,保证运输安全,完全可以代替木质支垫的草支垫及其加工方法。其发明草支垫的特征在于:密实后的稻草茎上用钢丝箍定型。实施例同时强调,步骤1:先将松散稻草茎均匀地填充到开式定位模内,待滑模机构将开式定位模内的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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