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因编织、贩卖草苫子致富
“民以食为天”的道理,早就被当作经典反复讲解了。可是,口头上说说这句话是一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则是另外一回事。在某些政府官员的天平上,一旦将政府的脸和百姓的碗放在天平的两端,孰重孰轻,马上见分晓。君不见,每逢有高官莅临一个地方,当地的官员为把自己的“脸蛋”装扮得干净些,宁肯勒令沿街的上商铺歇业,不惜使用强制性手段迫使商贩躲开,准确地说,就是砸了老百姓的“饭碗”(当然,在这些砸碗者看来,三两天不吃饭,是饿不死人的),也要维护自己所谓的那点脸面。可见,“民以食为天”,不过是一种口号,一种奋斗目标而已,前提是这个“食”不能给政府的“脸”上抹黑。至于说什么才算给政府脸上“抹黑”,纵观时下的一些习惯做法,凡是让上级(包括外商)感到寒酸、感受失望,让本地父母官脸上无光的东西,都是在随时“拆迁”之列。扶沟县城郊乡不许在道路两旁生产、销售草苫子,无非是觉得草苫子太土气,太拿不出门而已。这种“执政理念”,虽然很是自卑,但在找老百姓茬子之时,丝毫不手软。从报道提供的图片中,整天有那么多穿制服、骑摩托车的执法者在驱赶编织、推销草苫子的农民,可知自卑者一旦发狠起来,即便是个“金饭碗”,砸掉了也不足惜。
两千多年前,孟子就已经喊出了“民为贵,君为轻”的口号。我个人觉得,“民为贵”的寓意虽然很丰富,但最“贵重”的还是得有饭吃。肚子填不饱,其他权利即便全部给你端来,又顶什么用!遗憾的是,别的地方不敢说,就扶沟县为了政府的脸强行“拆迁”老百姓的碗这件事来说,所谓的“君为轻”的理想,似乎还没实现。试想,连自己的面子都重于他人饭碗,何况是真正触及其利益的东西呢,那还不采用比强行“拆迁”更粗暴的手段,极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啊。
扶沟县的官员中,党员占的比例不知道高不高。如果高的话,不知道这些人参加2005年的“保先”没有。如果“保先”了,不知道其他们作为党员的“先进性”究竟体现了何处?难道,为了所谓的政府的一点面子,真的就要以牺牲老百姓的饭碗为代价?
昔日,白居易希望官员少夺“人衣”当“地衣”,现在,是不是官员们也该少拿面子“砸”饭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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