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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装载加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TAG:货物,装载,加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一, 联系人:张经理 销售电话:15937370357 点击: 字号:

一、整治重点
        1.加强卷钢装运安全
        卷钢(含成捆带钢,以下同)卧装运输时,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卷钢装运安全工作的通知》(哈铁货〔2010〕102号)文件要求,卷钢装运实行资格管理,卷钢装车站要有适应卷钢装载的场地和设备,加固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座架强度必须满足所装货物需要,凹形草支垫禁止上车使用;装运卷钢的钢、木座架由托运人自行(或委托)设计制造,上车使用前,必须由铁路局指定的有资质的技术检测部门或托运单位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提出检测报告,经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准上车使用。
        2. 加强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建设和运用管理
        ⑴按照铁道部要求,年内所有参与装车作业的装载机必须安设装载机电子秤。继续扩大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等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覆盖范围。路企直通车站、战略装车点等重质散堆装货物办理站,应逐步安设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等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并纳入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新建、迁建和改造的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必须具备联网条件。
        ⑵加强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用管理。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必须经过国家轨道衡计量站检定合格后方准投入运用。落实《铁路动态轨道衡运用管理办法》(铁运〔2009〕38号),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管、用、修工作,充分发挥轨道衡在防治超载、保证满载责任认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设备管理,特别是对产权归属不同的轨道衡,杜绝检定不及时、擅自篡改有关计量检测技术参数和计量检测数据违规行为。建立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各类故障问题库,对出现匹配错位、丢车、丢轴、故障、停用等问题应及时上报路局货运(设备)主管部门。车站要严格审查施工部门方案,不得影响超偏载检测装置的正常使用。凡影响使用时,必须提前向路局货运(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并经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同意,施工完毕应及时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⑶加快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联网建设。目前,我局已联网路产超偏载检测装置10台、轨道衡29台。2011年超偏载联网2台、轨道衡联网3台。
        3.继续做好超偏载治理工作
        进一步强化超偏载源头整治,装车站要重点做好散堆装货物、板方材、袋装等货物的超偏载控制工作;加强棚车、散粮车及保温车(B15E)的货物装载质量管理;加强筒仓、漏斗等快速装车设备装车作业质量管理;加强卸车空车管理,防止冬季冻车卸不净造成偏载、偏重问题的发生。货检站对装运路料等工程用物资的路用列车和发生超偏载报警的空车,必须立即核实,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放行。对铁道部通报的有关问题,以及我局发生的惯性超偏载问题,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站段要加强交接检查,深化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和合资铁路的超偏载治理工作,保证运输安全。
        4.加强货检站管理工作
        ⑴深化标准化货检站创建活动。落实铁道部《标准化货运检查站创建基本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规章文电管理,对货检有关规章、文电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做到基本规章制度统一规范。二是完善《哈局货检管理细则》。对《细则》进一步修订,特别是对系统应用和现场作业环节卡控进一步完善,使其更加科学实用。三是加强重点车装载检查,对超长超限货物、平车装载机械类货物的附属配件、D型车辆装载货物、敞车装运超出车辆端侧墙的袋装货物,废钢铁、以及敞、棚车的车门关闭状态进行重点检查;对液化石油气、爆炸品、剧毒品等危险货物,严格按《危规》要求进行作业,确保危货运输绝对安全。四是加强货检站日常考核。通过联网信息和日常检查,每月对全局货检站作用进行考核,对货检站检查问题进行跟踪分析,对典型问题按照区段负责制追究责任。
        ⑵加强货检安全集中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用管理。建设局间货检站出发场视频监控装置。按照铁道部整体部署,做好货检站安全集中监控系统软件1.0版本移植工作。已投入运用的哈尔滨南站、三间房站,要进一步优化作业标准和作业流程,完善符合新形势要求的作业管理办法,确保货检站安全集中监控系统有效运用,发挥其安全把关作用。组织建设鸡西货检站安全集中监控系统,待让湖路站西、牡丹江站、加格达奇站站场改造工程施工时,进行货检站安全集中监控系统建设。
        5.加强押运管理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押运管理工作的通知》(铁运电〔2009〕68号)和《关于加强铁路军事运输押运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2010〕铁部发密字31号)等要求,完善押运管理办法,杜绝押运责任事故。配合军交部门做好军运押运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押运人切实履行押运职责,确保人身安全和押运的装备物资安全。
        6.加强装载加固基础管理
        ⑴落实铁道部“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强装载加固队伍建设,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今年将举办4期货物装载加固培训班,1期货物装载加固CAD绘图培训班,促进职工业务素质的整体提高。
        ⑵加强对装载加固材料管理。对试运的加固材料要确保质量,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试运安全;对新申请试运的加固材料,原则上应做到可循环使用。强化装载加固材料和装置运用质量管理,加强对稻草掩挡等草质装载加固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钢座架、钢支架、木座架的安全质量管理;完善货物转向架的运用、管理、维修和报废制度,今年拟对全局编号的货物转向架进行全面技术检测,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坚决报废;钢丝绳紧固器、木材捆绑索具、绳网、焦炭网、篷布网、U型钉、钢(竹、木)围帘等装载加固材料和装置必须按照铁道部公布的技术条件和有关标准进行生产;篷布支架、废钢铁网、棚车门挡等按照铁路局公布的技术条件进行生产。
        ⑶严格装载加固方案管理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充分发挥站段装载加固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各装车职场配备齐全“常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汇编”,同时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无方案装车;严格落实装车质量签认办法,重点货物装车做到车车签认。 ⑷做好货运安全重点工作。强化散堆装货物撒漏治理工作,将粮食铺垫物纳入加固器材管理,严格执行《关于防止击打机车玻璃的几项措施》(货网电货管〔2010〕251号)电报要求,防止击打机车玻璃问题的发生;规范货车代用管理,正确选择车辆,严格按照“货车使用限制表”和铁道部有关规定使用货车;加强货车上杂物的清理工作,特别是对进入提速区段的货车,要求装(卸)车站。在装(卸)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货车(集装箱)上(内)的残货和杂物。
        ⑸强化集装箱装载加固管理。对折叠式台架集装箱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有关规定;用敞车装运重集装箱时,严格执行《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有关防止偏载的规定,无有效加固措施,不得使用敞车装运重集装箱。
        ⑹加强军运装载安全管理。确保军用装备物资装运安全。落实《铁路军事运输管理办法》和《铁路军事运输现场工作规则》(后交〔2009〕153号),强化现场作业全过程质量控制。无装载加固方案的,一律不得装车;装备配装方案是装载加固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按照装载加固方案的有关规定提前拟制、报批。
        装车站、部队或装备物资发送单位应按规定对装备物资装载加固状态进行检查把关。对带有旋转(活动)部件的军用装备,必须确认锁定装置的锁闭状况是否良好,并由部队或装备物资发送单位出具装备锁闭状态保证书,锁定装置不良或失效的,必须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保证运输途中不发生旋转和位移;途中加装、分卸时,部队和车站要对装备物资的装载状态进行确认,对存在超偏载等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治。
        ⑺优化货物装载安全环境
        整治调车连挂超速和禁溜车违规溜放。技术作业站不得违章超速连挂,跨装超长货物等禁溜车不得溜放,杜绝违规调车作业对货物装载加固状态造成损害。凡因超速连挂造成货物损坏,一律追究违章作业站责任。对无法直接判定责任的,由有关的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技术咨询和培训专业技术机构,通过模拟试验进行过程还原来查找原因、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发站不得随意扩大限速连挂和禁溜范围,到站卸车时,将“禁止溜放”、“限速连挂”等货车表示牌撤除。
        7.全面推进煤炭铁路运输抑尘工作
        落实《铁路煤炭运输抑尘作业技术条件》(铁运函〔2009〕818号)等技术条件和作业标准。一是完善管内煤炭运输抑尘管理办法,严格抑尘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强制服务、强制收费,重复收费和不服务也收费行为。二是解决好设备设施运用保障问题。改善和提高设备的性能和效率,解决好设备保养质量跟踪问题。三是解决好冬季喷淋保暖保温问题。针对北方冬季寒冷的实际,要加大对保暖保温设备的论证,采用防寒材料包裹或电加热等措施,确保冬季喷淋工作的正常进行。2011年在全局已建设25个固定抑尘作业点,16个移动喷淋车的前提下,计划再建设6个固定抑尘作业点,3个移动喷淋车,确保到年末对新增煤炭装车点进行煤炭抑尘。同时积极探索对其它易扬尘等粉末状货物调查研究,待条件成熟后进行抑尘作业。
        8.严格安全质量考核
        严格执行《哈尔滨铁路局货车装载不良及超载处罚办法》的要求,同时将超偏载、严重装载不良、车辆使用不当等造成甩修车、击打机车玻璃、煤炭自燃等问题,纳入货运安全逐级负责制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各站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特别要注意分析影响全局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加以整改。对整改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造成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站段、车站(间)、班组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2011年专项整治按失格考核。
        ⑴. 发生货装责任一般D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货检责任一般D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责任旅客列车行车事故,动车组开行区段责任行车事故。
        ⑵.核实超偏载率超过上年度且超过全局平均值。
        ⑶. 调车连挂超速引起卷钢窜滚而未及时处理。
        ⑷.站段发生3车以上严重超偏载问题,车站(间)、班组发生1车以上严重超偏载问题
        ⑸. 铁路局认定的影响运输安全的其他事项。
        失格的班组取消当年自控型班组认定资格;失格的货检站取消当年标准化货检站评比资格;失格的货运站取消当年星级优质货场评比资格。
        二、方法步骤
        1.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路局成立货物装载加固安全生产整治小组,负责对全局货运系统装载加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及日常组织工作。
        装载加固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高义
        副组长:于广滨、彭波
        组  员:杨继军、田野、张力弘、李春山、郁勇、鞠永华、丁宝山、董生臣、王鹏、李国华。
        各站段要相应成立货物装载加固安全生产整治领导组。
        2.整治方法、步骤
        从2011年1月开始到10月底,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并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1月10日至2月20日,为发动部署阶段。各站段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装载加固专项整治活动制定细化安排,落实责任,并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广泛发动部署,充分调动全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2月2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整治阶段。各站段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全面、深入开展活动,每月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总结。6月份前路局组织一次阶段性检查,并做好迎接铁道部阶段检查的准备。
        第三阶段,10月份为总结验收阶段。各站段要做好整治活动的自检自验,全部完成整治内容,达到规定标准;各单位整治工作完成后,于9月末前向路局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和全年工作总结,10月上旬路局组织专业组对站段检查验收。10月中、下旬迎接铁道部组织专业组的检查。
        三、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细化整治方案。各站段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和督促货物装载加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2月底前要结合管内实际,制定细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工作标准,同时上报路局货运处。
        按照要求对需要投资改造的,站段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改造计划和方案。确保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建立专项整治汇报制度。各站段要及时分析总结,查漏补缺,保证整治工作质量。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有关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逐级进行反馈。各站段分别于5月30日、9月30日前将本单位装载加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和年度总结分别上报路局货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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