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进一步精简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
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关于调整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的公告》,取消10项产品目录,进一步缩减了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范围。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设定、国家铁路局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国家铁路局于2014年初制定发布相关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及产品目录,将改革前的148项具体产品目录精简至50项。今年,在广泛征求相关企业意见,并依据产品质量检验、安全运用、故障统计等方面的数据和铁路科技发展、市场发育状况,组织有关专家全面评价行政许可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国家铁路局研究审定了进一步精简优化产品目录的实施方案。
这次公告取消的产品目录主要是:铁路道岔类精简了2项,将技术条件相同的尖轨、基本轨和护轨归类合并为道岔重要轨件;铁路牵引供电类精简了7项,包括:中心锚结装置、接头连接线夹、弹性吊索线夹、线岔(钢、铝合金)、电气化铁路用铜接触线、电气化铁路用铜承力索和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等;铁路通信信号类精简了1项,即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车载(机车)电台。精简优化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由50项精简为40项。
精简优化调整后,国家铁路局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的宣传,引导和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4]33号),加强对精简产品质量的随机抽查抽检,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三是进一步发挥社会及产品使用企业的监督作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拓展信息渠道,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使企业自觉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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